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

(蕲春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朱卫红报道)6月8日,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勇主持会议。

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《全县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》,关于《创建质量强县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报告》;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《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。

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建铭、周迪生、蔡璐、丁珍桃、张勰、王国喜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,副县长、公安局长涂曙光,县法院院长赵万平,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亚,县水利局局长汪才伦列席会议。

责任编辑:甘欢

编 审:童志勇 程小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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