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初以来,为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,《湖北省带薪休假的规定》纷纷贯彻落实到乡镇这一级。乡镇机关和企业干部职工得知这一消息,无不欢欣鼓舞,终于可以享受带薪休年假了,但他们或多或少仍担心落实难。
2008年1月1日,国家出台《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》。虽然年休假制度已作为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颁布下来,时间已经快十年了,国家多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。但部分单位,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。
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,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。至少可以推动国家经济发展,黄金周对全国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有目共睹,而且可以调节员工的工作心态,陶冶情操,以更加积极向上的心情去工作。但基层干部职工往往感慨,带薪休假看起来很美,落实起来却很“骨感”。原因有二,一是有些企业经营理念落后,没有意识到带薪休假对于员工劳动效率的积极作用,不给员工休年假,或不发补偿金;二是员工担心休假会给老板带来不好的印象,影响老板对自己的信赖,甚至会休掉“饭碗”,休与不休,员工自己很纠结。
至于如何让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,笔者认为:首先,让单位统筹休,即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,增强贯彻落实的强制性,加大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追责力度,提高不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,统筹计划安排员工的年休假,让带薪休假成为不敢触碰的“高压线”;其次,让“一把手”带头休,加强对“一把手”的教育,让其转变观念,带头休假;再次,让员工分段休,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,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,可分段休,也可以一次集中休,还可以顺延到下一年,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带薪休假的福利。
我相信,上级的带薪休假规定制度执行到位,不再被看作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福利,福利待遇落实好,单位员工积极性得以调动,队伍自然稳定,也能提升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何乐而不为呢?(王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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